一、设立目的
金耀奖评审委员会作为金耀奖(Golden Brilliance Award,简称GBA)评选体系的核心机构,旨在以科学、公正、权威的评审机制,遴选在科技创新、教育发展、文化创意、医疗健康、绿色与可持续发展、商业与产业创新等领域中,具有突出创新性、卓越社会价值与时代引领意义的个人、团队及项目。
评审委员会的设立,旨在保障奖项评选过程的独立性、专业性与国际公信力,推动金耀奖成为全球卓越成就表彰的重要标杆。
二、组成结构
金耀奖评审委员会由来自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权威专家组成,涵盖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医疗健康、绿色可持续发展、商业创新等主要领域。委员会设立如下职位体系:
1. 评审委员会主席(Chairperson):全面统筹评审工作,主持决策会议,确保评审程序标准执行。
2. 评审委员(Committee Members):负责材料审阅、独立评分、答辩提问及综合评议,履行专业评审职责。
3. 独立监察顾问(Independent Oversight Advisor):全程监督评审程序合规性,抽查过程并记录评审环节,确保公正透明。
4. 秘书处支持组(Secretariat Support Team):承担评审流程协调、资料管理、会议组织与记录归档等支持性工作。
三、核心职能
评审委员会承担以下核心职能:
1. 制定并执行年度评审标准与评审计划;
2. 审核并独立评议各申报项目材料;
3. 组织并参与初审、复审、终审各阶段评议与打分;
4. 主持申报项目终审答辩环节,深度验证成果逻辑与应用潜力;
5. 通过匿名投票与集体讨论确定各奖项最终获奖名单;
6. 对评审标准与体系运行提出持续优化建议,推动金耀奖评审体系不断完善与进步。
四、职责机制
为保障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与高效性,金耀奖评审委员会设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与工作机制:
独立评审:每位委员在评审过程中独立行使审阅、评分与投票权,依据统一标准作出专业判断。
分阶段评议:评审工作依照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三阶段进行,每阶段均设定明确标准与流程控制点。
集体决策:终审阶段重要决议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匿名投票表决,确保结果具备公信力与多方共识。
程序复核:评审秘书处设立程序复核机制,确保每一环节规范合规,防止程序性失误或偏差。
五、评审纪律与保障
评审委员会严格遵循以下评审纪律与保障措施,确保全过程科学、独立、公正:
保密制度:所有评委须签署正式保密协议,承诺对申报资料、评审内容及最终决议严格保密,未经授权不得对外泄露任何信息。
利益回避制度:如评委与申报项目或申报人存在直接利益关联,须主动申报并回避相关项目的评审环节。
独立监察机制:独立监察顾问负责全程监督评审程序的执行情况,抽查材料审阅、评分记录与决策过程,并提交监察报告。
审计与追溯:评审全部数据与记录由秘书处封存归档,接受主办方审计或独立第三方抽查,确保全过程留痕可追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