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金耀奖(Golden Brilliance Award,简称GBA)坚持科学、公正、权威、透明的基本原则,建立多维度、全流程、国际化的评选标准。评选工作旨在遴选各行业中具有开创性成果、广泛社会价值与未来引领力的卓越个人、团队及项目,确保每一份荣耀真实反映创新精神与社会责任。
金耀奖评选标准依据不同奖项类别制定具体指标,但始终坚持以创新性、行业影响力、应用与转化价值、可持续性与未来潜力、伦理规范与社会责任为核心基准,综合评定参选成果的学术高度、实践成效与社会贡献。
二、评选维度
金耀奖评选标准围绕以下五大核心维度展开综合考量:
1. 创新性(Innovation)
(1)理念、方法、技术或模式的原创性与突破性;
(2)对现有认知体系或实践体系的实质性变革。
2. 行业影响力(Impact)
(1)在所属或跨领域中所产生的重要影响;
(2)对行业标准、发展趋势或社会认知的引导力。
3. 应用与转化价值(Application and Transformation)
(1)成果在实际应用中的可行性与推广成效;
(2)对社会、经济、文化、生态系统产生的实际积极作用。
4. 可持续性与未来潜力(Sustainability and Future Potential)
(1)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积极响应;
(2)长期价值及未来演进和扩展能力。
三、具体标准
在通用评选维度基础上,不同奖项类别设有细化考量标准,包括但不限于:
科技创新类|基础科学突破、原创技术研发、跨学科融合应用;
教育发展类|教育理念革新、人才培养成效、教育公平与普及;
文化创意类|文化原创力、数字内容创新、社会影响与传播;
医疗健康类|医学科技前沿探索、公共健康改善、技术伦理实践;
绿色发展类|绿色科技应用、生态保护、可持续发展模式;
商业创新类|商业模式创新、产业链优化、国际竞争力建设。
各类别将依据细化标准设置适当权重,保证评选的专业性和针对性。
四、评选流程
为确保评选的科学性与公正性,金耀奖评选工作设置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三个阶段,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执行,具体安排如下:
1. 初审阶段
材料审核:由评审秘书处根据基本标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重点考察申报资料的完整性、合规性与真实性,筛除不符合要求的项目。
评委初评:通过匿名方式,每个申报项目至少由三位领域专家独立评阅并打分。评审采用标准化评分体系,取平均分作为初步评定依据,确定进入复审阶段的入围名单。
2. 复审阶段
专家会审:针对初审入围项目,组织专业评委进行复核性集中审阅。复审过程中,可根据需要安排申报人或团队提交补充材料、参与访谈或展示关键成果。
公众观察:在复审期间,部分入围项目将开放简要信息供公众短期观察与反馈。公众反馈仅供参考,不直接影响正式评分,旨在增强评选透明度与社会互动性。
3. 终审阶段
综合评议:终审阶段以材料审阅为基础,结合部分项目的访谈、展示或补充说明,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开展集中评议。重点考察申报成果的创新逻辑、社会价值、发展潜力与行业代表性。
集中讨论与打分:终审评审以集中会议讨论方式进行,由全体委员对各入围项目逐项评议。采用实名讨论、匿名投票相结合机制,确保评判过程公开充分,评分结果独立客观。
结果确认:投票得分经汇总平均后,按类别排序确定建议名单。最终结果由评审主席团与主办单位联合确认,形成当届金耀奖正式获奖名单。
五、评审委员会
1. 参评原则:金耀奖评审委员会由来自不同文化区块与专业背景的全球专家组成,成员覆盖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医疗、绿色、商业等主要领域,确保全面评审能力。
2. 职业规范:所有评审成员须签署保密协议与利益冲突声明,严格执行保密与回避制度,评审成员遇与申报人或项目存在直接合作关系情形时,须主动回避相关评审工作。
3. 监察与监督:主办方设立独立监察顾问,对评审流程实施实时抽查与全过程记录归档,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性与合规性。
六、异议与监督机制
1. 异议申诉:申报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须于结果公布后30日内提交正式书面异议材料至金耀奖秘书处,秘书处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程序。
2. 独立复核:调查由独立评议小组负责,该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当年度金耀奖任何评审工作,确保调查独立性,调查结论将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内正式反馈当事方。
3. 社会监督与审计:评审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申报材料及单项评分不对外公开,但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可在封闭条件下审查评审全过程,确保程序合规透明。
七、附则
1. 解释权归属:
本评选标准解释权归未来科技与学术联合协会(金耀奖主办方)所有。
2. 生效与修订:
本标准于2025年1月1日完成修订更新并自发布日起正式生效,适用于2025年度及往后各届金耀奖评审工作。